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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息县:隐藏行踪拒执行 触犯刑律被判刑

时间:2018-09-07  【转载】

中国法院网讯 (梅倩)  拒绝报告财产状况,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等待他的必是法律的严惩。近日,河南省息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被告人丁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1年,丁某因建设工程向熊某借款20万元并约定利息,债务到期后丁某拒不偿还,2015年熊某因此诉至河南省信阳市息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并判令丁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熊某20万元欠款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丁某在几个月之后偿还了十万元便再无动静。2016年1月发现丁某失踪的熊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查询丁某下落未果,其名下也并无财产,无奈之下对该案进行了终本。

  2018年6月,经申请人协助,执行人员多方努力丁某被依法拘留。被拘留后,丁某拒不申报财产状况且坚持以无能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致使申请人权益无法保障。随后申请人熊某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依法追究丁某的刑事责任,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并于日前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被执行人丁某在案件进行入强制执行阶段后仍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甚至为此隐匿行踪刻意躲避执行,致使案件执行困难。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仍拒绝申报财产状况,拒绝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权益受损,案件无法执行。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被执行人为躲避执行隐藏行踪两年多,最终仍逃不脱司法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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