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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损失的计算方法

营运车辆因为有其特殊行,因此在交通事故索赔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因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特撰写此文。

  一、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的概念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营运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被损车辆在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人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二、有关停运损失法规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停运损失的计算

  《山东省价格鉴证操作规范》第六章6.4条第14项指出:生产经营损失,一般根据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平均实际收入和停产、停业期间的实际收入进行计算。实际收入应为正常业务收入扣减可变成本后的余额,不扣除税金。

  成本是由可变成本和不变成本组成。不变成本包括税费、保险、运输管理费、 客货运输附加费、工商管理费等;可变成 本包括司机工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这就是说:每日纯收入=每日营业额-每日不变成本-每日可变成本。停运直接导致每日营业额和每日可变成本归零,但 是原来每日营业额中支付的不变成本照常交纳,所以在计算停运损失时,不变成本是应该考虑在内的。

  计算每日停运损失的公式为:

  四、案件举例

  某法院委托价格认证中心,2006年3月1日豫RT00**千里马出租车与豫R88***面包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出租车2006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5日停运,要求鉴定该出租车的停运损失,委托方提供了行驶证、各种保险、规费等证明材料。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市场调查,每日营业额不变成本包括:

  由于交通事故导致了车辆的停运,如果不停运,经调查出租车每日平均可以得到纯收入120元,停运后,不仅每日得不到120元,反而自掏腰包去支付每日31费用,所以停运导致出租车每日损失1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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