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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非法倒卖银行卡赚差价 男子被判刑一年六个月

时间:2020-12-06  【转载】

近日,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案件,被告人颜某因非法倒卖银行卡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9年8月以来,颜某以每套(包括银行卡、U盾、关联手机卡)600元至1500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向蒋某某、滕某某、罗某某、杨某、粟某等人收购实名银行卡共计43张,并以每套1500元的价格卖出给别人以赚取差价,获利2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颜某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妨害了信用卡管理秩序,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银行卡内存储了许多个人信息,若该卡被用来从事非法活动,将给卡主带来巨大法律风险。作为公民,应管理好自己的银行卡,不参与非法买卖,一则避免泄露个人信息,二则防止滑向犯罪的深渊。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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