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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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普通条款是怎样的
时间:2021-04-19 【转载】
合同的普通条款,是指合同中主要条款以外的条款。
它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法律未直接规定,亦非合同的类型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当事人也无意使之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例如,关于包装物返还的约定和免责条款等均属此类。
2.当事人未写入合同中,甚至从未协商过,但基于当事人的行为,或基于合同的明示条款,或基于法律的规定,理应存在的合同条款。这种条款可分为:
(1)该条款是实现合同目的及作用所必不可少的,只有推定其存在,合同才能达到目的及实现其功能。
(2)该条款对于经营习惯来说是不言而喻的,即它的内容实际上是公认的商业习惯或经营习惯。
(3)该条款是合同当事人之间一系列交易的惯有规则。
(4)该条款实际上是某种特定的行业规则,即某些明示或约定俗成的交易规则在行业内具有不言自明的默示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