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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遗嘱继承怎么才能生效

时间:2023-05-26  【转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一份形式和内容都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的遗嘱,在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开始。


  法律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定。因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时效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如果接受遗产的人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在法律上属于遗赠,主张遗赠的时效是受遗赠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如果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一直处于原始状态,没有人提起继承,也没有侵权行为出现,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随时可以提起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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