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对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3-06-27  【转载】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职工存在着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遭受到事故方面的伤害的话,都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至于下班之后被打,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作出不同的判断的,这是需要由用人单位负责申请工伤的认定,然后做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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