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

时间:2023-09-21  【转载】

劳动合同应具备这些内容:

  1.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

  2.劳动者的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

  5.劳动者应遵循的纪律;

  6.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7.法律责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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