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离婚后该怎么样行使探望权

时间:2023-11-02  【转载】

离婚后行使探望权的时间和方式应当由双方进行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对方探视会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可以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也可以恢复探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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