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交通事故诉讼开庭程序是怎样的
时间:2024-01-22 【转载】
开庭程序如下:
1.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7.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8.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9.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