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交通事故诉讼开庭程序是怎样的

时间:2024-01-22  【转载】

开庭程序如下:

  1.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7.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8.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9.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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