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如果被起诉法院会怎么通知你
时间:2024-05-13 【转载】
首先是直接送达,即法院会派遣法警或法院工作人员亲自前往被告的工作场所或居住地址,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件亲手交付给被告本人。
其次是邮寄送达,若被告身处异地,或者直接送达存在困难,法院便会选择以邮寄的方式将法律文件送至被告手中。
再者是公告送达,若被告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明确表示拒收法律文件,法院则可能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此种方式通常会在报纸、网络或其他公共场所发布送达公告,待公告期结束(通常为60日)后,即可视为已完成送达程序。
最后是电子送达,在特定情形下,法院亦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现代化通讯手段向被告发送法律文件,特别适用于一些较为简单的民事案件。
被告在收到法院的送达文书后,必须在法定期间内作出回应,否则可能会面临不利的法律后果。
如被告对起诉内容持有异议,可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递交答辩状。
若被告对此无异议,或者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将会依据案件具体情况继续展开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