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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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下,夜班时间与白班时
东莞厚街律师获悉
根据劳动法,夜班时间和白班时间相同吗?这是一项需要轮班工作的工作。不是说每天工作8小时吗?那么如果这8个小时都是晚上的话,是否还符合规定呢?也就是说,有没有这样的算法:夜班1小时等于白班2小时?或者说夜班和白班的工资有区别吗?
领导总说你一个月不平均每天工作八小时,所以不给我们加人,不涨工资。但长期以来,我们都是夜班、通宵,也可以轮班。每天八小时算工作时间吗?我真心希望有相关的规定来保护我们的权益。
律师答复:
劳动法只明确规定了工作时间。至于工作制度(标准工作时间制度、不定期工作时间制度、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度),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偏离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每月167.4小时的法定工作时间。超出的时间视为加班,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按照规定,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白班、早班、中班、夜班的工作时间都是8小时,工作时间是一样的。但由于不同班次带来的不便,工人通常会单独支付中班工资。中班和夜班费用的金额有所不同。
对于8小时工作制没有异议。根据工作需要,也允许夜间连续工作8小时。但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老板以你“一个月没有平均每天工作八小时”为借口,既不加人,也不涨工资。这并没有什么问题。然而,您长期上夜班。如果你一直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167.4小时,公司就必须支付你加班费。按照普通的一天八小时来计算你的工作时间是没有意义的。
因此,只有在了解了自己当前班次实行什么样的工作制度后,才能根据以往的经历和遭遇来判断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进而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自我保护。劳动法的合法权益。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不少于休息一天。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实行其他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劳动、休息办法。”因此,法律允许企业根据生产特点实行三班制。
夜班一般是指当天晚上10点到次日早上6点之间的工作。由于夜班工作改变了劳动者的正常生活模式,增加了神经系统的紧张程度,容易造成疲劳,工作相对辛苦。属于特殊情况。从事劳动。 《国务院职工工作时间条例》第四条规定:“在特殊条件下进行劳动,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我国目前实行的夜班缩短工时制度包括实行三班制的企业。夜班工作时间应比白班短一到两个小时,并支付夜班补贴。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工厂按照国家规定缩短工时,并发放相应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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