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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与工伤保险的区别及补

时间:2024-12-13 19:04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厚街律师获悉

前言:雇主责任保险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免受工伤,国家社保强制企业缴纳工伤保险。因此,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很多企业都会质疑:我们公司已经规范了工伤保险的缴纳,为什么还要多花钱去购买雇主责任险呢?

雇主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并不完全相同。许多工伤保险不予报销的项目可以通过雇主责任保险进行理赔。雇主保险是工伤保险的有益补充。以下是我公司之前办理过的伤残赔偿案例,以论证雇主保险对工伤保险的补充作用。

承保信息

保险产品: 雇主责任保险

被保险人:上海XX物流有限公司

保险金额:伤亡60万,医疗费5万,误工100/天

免赔额设置:每次意外医疗费200元

工伤保险:有

承保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

受灾情况

2019年4月,被保险人员工李某某日从事交通运输任务。由于操作不当,车辆侧翻。李先生在事故中受伤,右腿骨折。

案件处理

事故发生后,李某被送往上海一家三级医院救治。治疗期满后,该员工申请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事后,该员工考虑自身身体状况,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在此期间厚街律师,他总共花费了2万多元的医疗费用,他工作了88天。客户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东莞厚街律师,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工资损失和伤残福利。

保险公司审核

医疗费用:由于公司正常缴纳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已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偿。雇主保险将不再支付重复的福利。

误工费:政策规定100元/天,实际工作日88天,赔偿100*88=8800元

伤残补偿:由于公司对工伤进行了投资,工伤保险基金根据伤残程度进行了补偿。雇主保险将不再重复索赔。

我公司坐标

医疗费用:用人单位保险确定的医疗费用范围与工伤保险一致的,根据损失赔偿原则,工伤保险已经理赔,用人单位保险不能重复付款,也无异议。

误工费:按实际工作日数及保单规定限额计算,无异议。

伤残补偿:本公司不认可此补偿。对于十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伤残后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需要承担的补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三项目。其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需由企业自行向职工支付,不由工伤保险报销。另外两项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偿。因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不存在重复索赔的问题,雇主责任保险应予以承保。

最终补偿方案

误工费:8800元

伤残补偿:太保认可我公司异议,支付一次性就业补贴。根据当地规定,十级伤残就业补贴为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下来在2万左右。但10级伤残默认赔偿比例为1%,伤残保险金额为60万元。即10级伤残赔偿限额为60万*1%=6000元,比计算金额低了2万元。因此,伤残部分的调整金额为6000元。

最终索赔金额为6000+8800=14800元。

说明:发生工伤事故时,公司对员工承担的赔偿责任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根据该规定,针对不同工伤类型,明确了企业相应的法定赔偿项目。但并不是所有这些项目都能得到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偿。有些项目必须由企业自行承担。

除了上述案例提到的10级伤残一次性就业补贴外,还有员工治疗、休息期间保留工资的工资、5-6级伤残的伤残津贴等,均需自行承担由企业。

因此,即使公司缴纳了工伤保险,雇主保险仍然需要购买。当然,只是作为补充,保险金额可以买低一些,保费也可以少花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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