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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专业培养卓

时间:2024-12-13 19:05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厚街律师获悉

国际法

一级学科:法学

学科专业代码:

院系: 国际法学院

导师组组长:王涵教授

学科专业简介

国际法专业以国际法、涉外法和比较法为研究对象,培养优秀涉外法律人才。要求优秀涉外法律人才具有社会主义法律观念和政治立场、坚定的法治信念、优秀的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道德、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熟悉国际规则、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和外语水平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创新精神强、具有广阔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适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并可参与我国涉外法律事务践行和维护国家利益。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实力雄厚。在国际航空法、国际海商法、国际物流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国际能源法、国际数字贸易法等领域形成了鲜明的研究特色和优势研究方向,特别是理论研究国际航空法水平和学术影响力位居国内前列,全球治理和“一带一路”国际法律问题研究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与加拿大麦吉尔大学、荷兰莱顿大学、英国格拉斯哥大学等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合作。国际法学科是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科。还设有教学机构国际法学院,以及中央法治办公室、中宣部、外交部、商务部、工信部四个高水平实体智库研究机构。教育部和司法部。批准的国家级涉外法律研究和培训基地——涉外法治研究中心、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际法研究中心、陕西省2011年协同创新中心——航空规则中国法学会与西北政法大学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学院共建丝绸之路法学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本学科现有教授11人,副教授14人。拥有国际法系陕西省“三秦学者”学术创新团队和国际法系校级长安青年学者两个创新研究团队。导师团队非常优秀。现有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27人。 88.8%的导师具有博士学位。他们毕业于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伦敦大学、爱丁堡大学、阿尔巴尼亚大学。贝尔廷大学、法国巴黎第二大学、瑞典隆德大学、德国哈雷大学等国内外著名大学。王涵教授主讲的《国际私法》和刘亚军教授主讲的《国际经济法》为省级精品课程。此外,本学科聘请约30名校外兼职导师。

国际法学科现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三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我校自1984年开始培养国际私法硕士研究生,1993年正式获得硕士学位授权,是我国最早招收国际法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单位之一。目前,国际法二级学科硕士研究生较多。招生以研究方向进行,每年招生30人以上;根据《关于按照《关于实施法学硕士(涉外东莞厚街律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项目的通知》[教研部[2021]1号》文件精神,我院学校成为首批15家培养单位之一,自2021年起开始招收法学硕士专业学位(涉外东莞厚街律师)研究生。该项目为法学硕士专业学位专项培养项目,作为独立专业方向招生,每年招生50人,是教育部实施的“服务国家专项人才培养工程”。需要”招收“服务西北地区稳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法学博士研究生。国际法系开展“方向四:西北地区对外开放中的法律问题研究”培养涉外法律事务领域的博士人才。 2014年,我院获批西北地区首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本学科长期培养国际法博士后。

国际法学科建有“郑斌郑天喜国际法与航空法图书馆”。目前拥有中外文资料和国际法三个二级学科中外文资料及书籍2万余册。藏有完整的中国古籍国际法、中国国际经济与贸易书籍。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例集包含英文版劳埃德船级社法律报告和全套加拿大航空法年鉴以及国际著名法学家郑天喜、郑斌先生捐赠的书籍,为仲裁员培训提供了硬件支持。国际法专业人士。在三十多年的人才培养历程中,国际法系形成了独特的教育理念,注重开拓全球视野、打造实践平台,培养学生具有“全球视野、法律思维”,成为优秀外籍人才。相关法律专业人士。天赋。国际法专业硕士生平均年中录取率约为10%,共有100余人考入国内外知名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硕士毕业生年均就业率达90%以上。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已成为全国领先的高层次国际法和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中心和先进的国际法和航空法学术创新研究基地。

讲师

王涵,武汉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陕西省“三秦学者”特聘教授,国际法学科带头人西北政法大学学科,博士服务国家特需人才培养工程第四方向主任、国际法研究硕士生导师组组长、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首席专家国家智库基地、丝绸之路区域合作发展法律研究所所长、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陕西省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专家、全国社联主持人科学基金项目。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贸易摩擦法律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召集人国际合规工作组的成员。研究领域:比较国际私法、国际商事仲裁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私人航空法。代表著作:《国际航空运输责任制度法律问题研究》(专着)、《论国际商事仲裁的非本地化理论》(论文)、《国际私法程序法比较研究》(专着)等。

刘亚军,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经济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丝绸之路区域合作发展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主任科学与法学,国家智库基地首席专家、国际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陕西省国际法厅“三秦学者”创新团队骨干。兼任陕西省政府第六届法律顾问团成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常务理事中国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理事、陕西国际法学会秘书长、西安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仲裁委员会、西安仲裁委员会。研究领域:国际服务贸易救济、反倾销法、国际商事仲裁。代表作:《国际技术转让中的限制性商业行为与法律控制》(《进口国反倾销措施成本分析》(英文论文)。

潘俊武,教授,英国伦敦大学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学院第七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国际争端解决法律问题研究所所长。兼任外交部“南海法治斗争小组”核心成员、“周边海洋问题中青年专家组专家”、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西安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秘书长、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主要研究领域:国际法基础理论、国际争端解决、海洋法、国际人道主义法。代表作:《探索和平解决领土边界争端新模式》(英文专着)、《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及其发展前景分析》(论文)。

王秀梅,三级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陕西省中青年法学家,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国际法学会,陕西省国际法学会理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主要研究领域:国际公法原理、国际条约法、国际人权法。代表作:《国家对整个国际社会的义务》(专着)、《国际宪法思想的演变与国际法宪法化的趋势》(论文)、《全球法律多样性视角下的全球法:特征》 、边界和响应”(论文)。

卢江,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丝路区域合作与法律研究院副院长,丝路能源法研究院院长,中国(陕西)法律研究院副院长自贸区法研究所昌吉市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西北政法大学丝绸之路区域合作发展法研究院副院长、特聘研究员,国际高等学校“三秦学者”创新团队骨干法律部陕西省博士,西北政法大学青年学术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主要研究领域:国际能源法、气候变化法。代表著作:《英国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研究》(专着)、《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专着)。

张光,教授,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学院第七届学术委员会委员,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高校)、“陕西省国际法学科”三秦学者创新团队骨干、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项目主持人国家社科基金.主要研究领域:国际法基础理论、国际投资法。代表作:《论国际投资仲裁中非投资义务的适用途径》(论文)、《论国际投资仲裁中投资者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论文)、《论国际投资中的人权维护》仲裁》(论文)、《双边投资条约的公益创新》(论文)。

刘平,教授,法学博士,博士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青年学术创新团队首席专家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陕西省中青年法学家,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主要研究领域:比较国际私法、国际航空法、海事国际私法。代表著作:《无单放行货物国际私法问题研究》(专着)、《国际航空排放全球机制构建》(论文)。

孙尚红,教授,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国际私法研究所所长,《法学》主编,丝绸之路跨境电子商务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所长区域合作与法律研究所所长、“陕西省国际法三等奖”“秦学者”创新团队骨干、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国家社科基金主持人项目。主要研究领域:比较国际私法、国际民事诉讼法、跨境电子商务纠纷解决。代表作:《效力规则在美国互联网案件管辖领域的运用》(论文)、《国际民商事管辖权基本理论问题研究》(论文)。

翁杰,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国际私法基础理论、世界贸易组织法。代表作:《国际私法反驳问题的解释学解释》(论文)、《论涉外民法选择方法(模式)的范式转换》(论文)。

王泽林,副教授东莞厚街律师,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海上丝绸之路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中国丝绸之路区域合作发展法律研究所副所长、特聘研究员。西北政法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主要研究领域:国际法、国际海事法、极地法律制度研究。代表著作:《北极航道法律地位研究》(专着)、《加拿大北极航道法规汇编》(译)。

张超汉,教授,法学博士,博士后,西北政法大学“长安青年学者”,西北政法大学国家智库-涉外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特聘教授陕西省高层次人才计划专家、陕西省国际法“三秦学者”创新团队骨干、中国民航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民航大学访问学者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研究领域包括:国际私法、航空航天法、国际民事诉讼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代表作有《国际航空产品责任研究》(专着)、《空间法专着》(译着)、《航空产品责任案件国际管辖权的确定:美国的实践与启示》(论文)。研究成果荣获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优秀成果奖(国家级)、第八届钱端生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国家、省部级社会科学。奖。

周静安,副教授,国际经济法教研室主任。主要研究领域:国际贸易法、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国际经济法案例研究。代表作:《国际经济法》(合编)、《代理行为法律后果归因模型的比较分析》(论文)。

杨伟林,副教授,法国巴黎第二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欧盟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国际公法基础理论、国际行政法、政府采购法。代表作:《法国公共工程法律制度在中国的移植》(法文专着)、《欧盟公共合同法的现状与发展趋势》(论文)。

王秀英,副教授,法学硕士,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主要研究领域:国际公法原理、国际海洋法。代表著作:《论海洋权益——中日东海争端解决机制研究》(专着)、《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的几个关键问题》 “ (论文)。

赵恒宇,副教授,法学硕士,国际私法教研室主任。主要研究领域:比较国际私法、国际民事诉讼法、专利法。代表作:《国际私法新探索》(专着); 《医学基因技术的实用性与可专利性探讨》(论文)。

张平,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私法原理、国际商事仲裁法。代表作有:《公共政策与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论文); “外国继承法律选择标准的视角”(论文)。

石毅,副教授,法学博士,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主要研究领域:国际经济法、国际航空法、海商法。代表著作:《国际航空货运公约中的冲突与协调》、《环境权、交通权与国家主权:欧盟航空排放指令合法性思考》。

白岩,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法国巴黎第二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竞争法、反垄断法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与投资法、国际商事仲裁。代表著作:《美国反垄断法与欧盟竞争法的并行性:理论与实践》(专着)、《美日轧钢反倾销案分析》(论文)、《美国反垄断法与欧盟竞争法优缺点比较分析》国际商事仲裁收费模式》(论文)。

张旺平,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国际私法教研室副主任,陕西省航空法制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中心主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航空法研究会会员、陕西省航空法制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执业东莞厚街律师(兼职)钟西安 裁军审议委员会仲裁所高级研究员、台北大学访问学者;从事国际私法、国际航空法、国际商事仲裁法等方面的教学和研究;主持教育部、中国法学会等省部级项目,参与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发表论文20余篇,获西安市优秀成果三等奖建设国际法治大都市论坛、第四届“法治陕西论坛”论文类一等奖等奖项。

马海涛,副教授,法学博士,西安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国际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主要研究领域:国际贸易法、世界贸易组织法、英美合同法。代表著作:《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便利化研究》(专着)、《TRIPS-plus视角下的中国自由贸易区过境货物知识产权保护》(论文)、《论中美贸易摩擦中的例外条款》法律:外观、概念和特征”(论文)。

刘学文,副教授,法学博士,博士后法学博士,台湾东吴大学访问学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兼任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西安市法学会自贸区仲裁研究会常务理事、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与监测专家”专家数据库”。主要研究领域:国际经济法、国际数字贸易法、国际农业法。获陕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多项科研奖励。代表著作:《国际农产品公平贸易法律治理研究》(专着)、《国际法背景下国家人格否定制度的理论构建》(论文)、《我国非农产品贸易的困境与突破》 -国际贸易救济中的市场经济地位”(论文)。

周亚光,副教授,法学博士,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陕西省航空法制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陕西省国际合作厅“三秦学者”创新团队骨干法律。主要研究领域:国际航空法、国际私法、国际投资法。代表作:《美国航空运输协议模式的演变及我国的借鉴》(论文)、《国际民航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司法改革分析》(论文)。

宋瑞辰,女,法学博士,公共管理专业博士后,国家社科基金主持人,西北政法大学长安青年学术骨干。主要研究领域:国际投资法、中美关系及法律问题。代表著作:《美国关于世贸组织改革的主张和措施与中国的战略选择》(论文)、《美国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与中国的战略选择——基于布鲁金斯学会和美国外交关系》委员会学者观点分析”(论文)。

常虹,国际法学院讲师,德国特里尔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国际法、海洋法。代表作:《海洋法之下:高科技时代的视角》(专着)

王兆平厚街律师,讲师,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公法教研室副主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主要研究领域:国际公法、国际环境法、环境法基础理论。代表作品:《气候正义下的国际碳排放权及其分配》(论文)、《国外碳标签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合作论文)。

李兆东,博士知识产权法学士,国际知识产权法博士后,硕士生导师;兼任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成员、陕西省公众科学素质与法治国家研究中心研究员陕西省建设研究中心 何先生是我省首批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专家之一,西安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研究员。研究领域:知识产权法、国际知识产权法。代表著作:《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研究》(专着)、《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多维解读》(论文)。

刘兵,讲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代表著作:《“一带一路”国际贸易便利化法律机制的现状、评价与发展路径》(论文)、《“一带一路”贸易便利化法律问题研究》(专着)

张光耀,女,讲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国际能源法、国际法基础理论、国际海洋法等。代表著作:《欧洲能源互联网法律与政策研究》(专着)、《欧盟可再生能源法律与政策现状与前景》(论文)、《欧洲能源互联网的法律价值与有效性分析》(论文)、《页岩气全球发展涉及的国际法问题研究》(论文)。

兼职导师

黄惠康

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法学博士、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主席。研究领域:国际关系与中国外交战略、国际法前沿与热点问题。

徐崇礼

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法学博士,原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研究领域: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代表作有:《新兴国家的崛起与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构建——基于中国路径选择的视角》(论文); “软硬实力以及中国对国际法的影响”(论文)。

刘敬东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世贸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仲裁法学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届会议特别顾问,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庭副总裁(2015年4月至12月至2017年)。国际商业与经济学大学的兼职博士导师,上海海事大学的兼职教授以及中国国际经济和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 2008年,他于2010年10月在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和瑞士苏黎世大学担任访问学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会的项目主持人。研究领域:国际公民和商业审判实践,国际经济法,世贸组织法。他的代表作品包括:“国际金融租赁交易中的法律问题”(专着); “对中国世贸组织加入协议的解释”(专着)。

高小号

他目前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民事审判司的副首席法官,并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研究领域:国际民事和商业审判实践,国际私法。代表性的著作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与外国有关的民间关系中应用法律:理解和应用规定”(合着者)。

du Yusu

西安市人民检察官的副检察官,法律博士。研究领域:国际民事和商业审判实践,国际民事和商业争议解决。

lu歌

中国外交大学教授,法学博士。研究领域:国际民事和商业争议解决,国际商业仲裁。

Xu

上海政治科学与法律大学国际学院的杰出院长,上海 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和法律博士。研究领域:国际民事和商业争议解决,国际商业仲裁。

顶峰

Guoco 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研究领域:国际民事和商业审判实践,国际民事和商业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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