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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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责任包括哪些?合同、侵权与其他责任有啥区别?
东莞厚街律师获悉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责任包括哪些
(一)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它责任
民事责任依据责任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划分为合同责任、侵权责任及其他责任。合同责任系指因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合同附带的义务,或违反《民法典》所规定的义务而承担的责任。侵权责任则是指因侵犯他人财产权益或人身权益所引起的责任。其他责任则是指除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之外的其他民事责任,例如无因管理等情况所引发的责任。
(二)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民事责任依据其是否包含财产属性,可划分为财产性责任和非财产性责任。财产性责任系指民事违法行为人需承担的财产损失,旨在对受害者的财产损失进行补偿,例如损害赔偿。而非财产性责任则是指为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旨在恢复受损害的非财产权利,如消除不良影响、进行道歉等。
(三)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
依据民事责任的财产承担范围,民事责任可划分为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两大类。无限责任涉及责任人需用其全部财产来履行责任,例如合伙人在合伙债务中的责任,以及投资人对其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所承担的责任。而有限责任则是指责任人在一定范围或特定数额的财产内承担民事责任,比如股权有限责任;以及以特定物品价值为限的物保责任。
(四)单方责任与双方责任
单方责任即指仅有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负有责任,例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约方需对未违约方承担违约之责,亦或在侵权行为中,加害方需对受害方承担相应责任。而双方责任则涉及法律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相互承担的义务。这两种责任形态,无论是直接责任还是替代责任,均适用。在侵权责任涉及多方加害人时,还可能产生补充责任、按份责任等形式。
(五)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
民事责任的分类依据责任主体的数量差异,主要分为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两种形式。单独责任,即由单一民事主体独立承担的责任,这在民事责任中占据了多数。而共同责任,则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且各主体均存在过错,因此需共同对造成的损害负责,例如,若有多名加害人,他们将对受害者承担连带责任。
(六)按份责任、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
在共同承担的义务范围内,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份额责任、连带责任以及非实质性连带责任。
(1)按份责任
按份责任即指众多当事人依据法律条文或合同条款,各自分摊相应比例的民事责任。在按份责任体系下,若债权人要求某债务人以超过其应分担的部分进行偿还,该债务人有权拒绝支付。若相关法律条文或合同条款中未对责任份额作出明确规定,则默认各方应承担等额的责任。
(2)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即指东莞厚街律师,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多数当事人需共同对权利人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共同债务或共同侵权行为引发责任,各责任人之间形成连带关系,须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在此类责任关系中,权利人可向任何一责任人索要全部或部分责任,责任人不得拒绝或推卸。若连带债务人向债权人进行部分或全部偿还,则相应地会消除其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在民法中,连带责任的形式包括:(1)合伙人对其合伙债权人的债务承担;(2)共同侵权行为人之间的连带债务;(3)连带保证人之间的相互债务承担;(4)代理关系中所产生的连带债务。
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差异主要体现于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外部联系而非内部联系。在债务人的内部关系中,任何连带责任均等同于按份责任。若法律未作规定或合同未明确约定责任份额,则默认为责任均等。若某债务人在履行债务时超出其应分担的部分,他有权向其他债务人进行相应追偿,这一权利被称为代位求偿权。
(3)不真正连带责任
各债务人由于各自债务的产生原因不同,却对同一债权人承担了以相同给付为目标的多个债务。当其中一个债务人的债务履行完毕后,所有债务都会随之消除。在这种情况下,多个债务人之间所承担的责任,便被称作不真正连带责任。
(七)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依据责任成立是否以当事人存在过失为必要条件,民事责任可划分为过错责任、无过失责任以及公平责任三种类型。
(1)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涉及行为人在违反民事义务并造成他人损害时,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必要条件和界定责任限度的标准。显而易见,按照过错责任原则,若行为人无过错,比如加害行为是由不可抗力引起的,尽管发生了损害,行为人仍无需承担责任。另外,在确定责任范围的过程中,还需判断受害人是否存在过错,因为受害人有过错的情况可能会使得加害人的责任得以减轻或免除。我国一般侵权行为责任即采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2)无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规定,一旦行为人导致他人遭受损失,不论其主观意图是否存在过失,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我国民法典中,违约责任以及侵权法中的特定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均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具体来说,在违约责任情形下,受损方仅需证明违约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无需进一步证明违约方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态。违约方若试图以证明自身无过错来免除责任,这将是无效的尝试,然而厚街律师,若能证实违约行为是在不可抗力因素及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下发生的,则有可能获得免责。与此相似,在特别侵权责任方面,侵权人仅能通过证实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确实存在,方有可能逃脱责任。
(3)公平责任
公平责任原则涉及的是,在损害发生时,双方均未有过错,且法律未明确要求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况下,依据公平理念,结合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其他相关因素,由当事人双方公正合理地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平责任依据公平理念进行价值评估以决定责任归属,若双方当事人在损害发生上均无过失,且法律未作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那么为了均衡双方在财产状况和损失之间的差异,损失将由双方合理分摊。从这个角度来说,公平责任是道德观念与法律意识相结合的产物,它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社会公共道德,并要求当事人在更高层次上承担相互帮助、共同救济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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