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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打掉特大网络诈骗公积金团伙 7月至今涉案208万

只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就可以在他人“协助”下办齐“全套资料”提取公积金;一个特大网络公积金诈骗团伙,成员间互不相识;一个20岁出头的年轻人,竟然是这个团伙的头目。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10月8日至18日,广东警方集中开展“安网8号”专案收网行动,抓获包括主要犯罪嫌疑人许某在内的77名犯罪嫌疑人,一个实施诈骗住房公积金的特大网络团伙覆灭。该行动是全国范围内首次打击震慑利用网络科技新手段诈骗公积金的集群行动。

  据了解,该团伙利用全国房产、民政、疾病等信息共享的滞后性,在广东省13个地市发展下线“公积金套现中介”,通过微信、QQ等发布网络广告,并组织第三方“资料商”制作全套假证件,雇佣程序员架设虚假房管局网站,成功套取公积金68起。该团伙收取提现金额的20%至30%作为手续费,仅7月至今涉案金额高达208万元。



异地购房提取集中爆发引怀疑

  今年6月,茂名市公安局接到茂名公积金中心报案称,有客户利用虚假资料非法套取公积金。“外来人口并不多的茂名,在半个月内就有5宗异地购房要求提取公积金的申请,而且这些房产均位于外省不常见的中小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取科副科长张桂端说,由于房产资料没有全国联网,不能核实真实性,在发现反常现象后,他们对资料进行深入甄别,并以电话形式向购房所在地核实,发现房产所有者并非公积金提取者,遂报警处理。

  茂名市公安局网警支队迅速展开工作,很快,异地购房成功套取公积金的何某进入警方视线。经查,今年6月,何某通过微信“摇一摇”联系上名为“公积金套现”的王某。对方直截了当表示可以轻易做到公积金套现。工作几年的何某已经缴存了7万多元公积金,但由于没有购房,不符合提取条件。手头紧张的何某动起了心思,与王某达成“合作”,并商量协定以公积金提取额度的18%作为手续费套取何自己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随后,何某按照王某的要求将自己的身份证资料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等资料发给王某。一段时间后,王某带着准备好的“云南省富源县龙海路68号”房产的相关虚假资料,陪同何某到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功套取何某名下的住房公积金73000元。随后,何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王某支付了13000元手续费。

  警方循线侦查,发现何某的上线柯某在茂名各个县区发展了多个下级中介,而他所有的虚假资料均来自广州的许某。

  随着侦查的深入,警方发现了一个活动在广东的特大“公积金套现中介”网络:该团伙涉及13个地市,以中介许某和“资料商”李某为首,利用QQ群、微信群发展下线“公积金套现中介”和客户,通过制造虚假证件非法套现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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