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
最新资讯
醉酒男子太荒唐 调戏检票员打民警
时间:2017-02-02 【转载】
据生活报报道,近日,大庆西站内两名醉酒男子的不良行为引起众人愤怒,一男子先是骚扰女客运检票员,后来还和同行人撕扯民警衣服,挥拳打民警,二人最终受到处罚。10月29日,家住大庆让胡路区的男子孙某来到大庆西站给朋友兰某送行。孙某想进入候车室,被检票员告知无票者禁止进站,随后,孙某竟走到实名验票岗,伸手反复去摸检票员小康的脸,并猥琐地说,“你真美,太漂亮了!”客运员崔某见状赶忙报了警。大庆西站派出所民警赶到制止并传唤孙某到派出所,但孙某连同兰某对民警进行撕扯,多次挥拳打到民警。两人被强制传唤至派出所,酒醒后对醉酒行为感到非常后悔。
在此案中,孙某虽有摸检票员的情节,但是只是属于一般意义上的骚扰行为,没有使行为人处于不能反抗和不敢反抗的状态,检票员立马就报警了,并不属于情节恶劣的范围,因此并不能以强制猥亵罪来定罪量刑。同时,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在我国刑法中,生理性醉酒并非免除刑事责任的事由。行为对虽没有责任能力,但使之限于这种无责任能力状况的原因行为是自由的,是在完全责任能力状态下之所为。因此,行为人仍应负刑事责任。在本案之中,行为人醉酒之后对民警进行撕扯,妨碍警方正常的执法活动,侵害了国家机关正常的执法秩序,但是尚未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也不以妨碍公务罪处罚,而是做出一定的行政处罚,教育行为人。
记者从齐铁警方了解到,大庆西站派出所依法对孙某做出行政拘留10天,兰某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