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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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后女大学生“裸条贷”本息一年翻十倍
近年来,网贷平台将各大高校学子作为目标群体,往往会以低分期利率吸引学生,月利率普遍在0.99%至2.38%之间,但实际上网贷并非如广告宣称的“低息”。据北京青年报调查,一款月息0.99%存猫腻的借贷产品,经过财务人员测算后发现,其实际年利率超过20%。如果不仔细自己的计算,单纯相信广告的“低息”一说,根本就难以发现这个秘密。
事件经过:合肥某职业学校一大二女生小静(化名),就通过“裸条贷”借钱用来和男友花销,结果陷入泥潭。其借来自用的本金不到5万元,在一年之内,欠下的贷款本金已疯涨至30万元,本息合计更是达50多万元。还不起钱后其裸持身份证照片被曝上网,家人电话也被催债电话打爆。不得已,家人在报警同时,正变卖唯一住房还款。
在小编看来,“裸条贷”的危害深远。“裸条贷”看似你情我愿的做法似乎使它陷入法律的灰色地带,很难通过法律对它进行定性,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公司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以敲诈勒索定罪处罚。在这个案件中,“裸条贷”放贷人利用这名女大学生追求高消费和超前消费的心理,最终以超乎合理的利率去索要本息,并且在其索要无果之后通过威胁当事人将其裸照在网上公开等方式去逼迫当事人及其家人还款,其目的与手段均具有违法性,具备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另外涉足“裸条贷”导致隐私照片在网上泄露的维权案例,现实中放贷人往往因为传播淫秽物品被定罪。
从民事意义上来说,“裸条贷”是对公序良俗的挑战,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为,已经严重超出上述范围。小编相信高校针对性的知识普及和有关部门有力的监管和打击会使“裸条贷”丧失存在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