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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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2009年11月5日,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共同组织起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征求意见稿)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示范章程》(征求意见稿)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仲裁规则》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采取公开开庭方式进行,仲裁庭应当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进行调解。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人士可以在2009年11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2.发送电子邮件:moazcc@yahoo.com.cn 3.传真:010-59193140 4.通信地址: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邮编:100125)或者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邮编:10071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章反馈意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