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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男子酒后与妻吵架 亲友规劝反被砍伤

时间:2017-12-10  【转载】

男子喝了酒,与妻子吵架心情不好,亲友好心来规劝,却被砍成轻伤。近日,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7年1月22日20时许,徐某酒后在家中与妻子发生争吵,其朋友劝阻后离开。后朋友找来徐某的亲友张某一同来到徐某家楼下欲劝架,徐某接到电话后随手拿起一把水果刀下楼。双方见面后,张某规劝了几句,徐某遂拿着水果刀直接朝张某头上砍去,砍伤张某头部和颈部,经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赔偿了张某的损失,取得了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徐某有行政处罚劣迹,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并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可从轻处罚,同时结合社区矫正部门的意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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