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女子耍泼拒执行 法院果断开罚单
时间:2017-12-10 【转载】
因恶意拖欠物业费,被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最终如数缴清执行款2000元并缴纳罚款2000元。一桩小小的民事纠纷,却付出双倍的代价,真是“买块豆腐花了猪肉价”。
事情是这样的,家住南昌某小区的卢某无故拖欠南昌市某物业公司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于是将卢某诉至南昌高新区法院,法院判决,卢某应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2000元。判决生效后,卢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物业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被执行人卢某经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也不到法院说明情况。在多次传唤无果的情况下,法院决定拟对卢某进行司法拘留。2016年8月23日,执行法官一大早就来到卢某所在小区蹲守。在发现正准备驱车出门的卢某时,法院当场对其进行控制,并带至小区物业。在此过程中,卢某不停谩骂、态度恶劣,甚至赖地耍泼,妄图干扰执行。执行法官果断处置,强制将其拘回法院。在卢某态度缓和后,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仍不悔改的,将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面对法院的执行高压态势,卢某逐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转变态度,恳请暂缓拘留,并当场缴清执行款。最后,法院变拘留10日为罚款2000元。
按时交纳物业费本是小区住户的应尽义务,恶意拖欠导致被罚款甚至被拘留可谓是因小失大。该案让被执行人着实“花钱买了个教训”,并对其所在的小区产生一定的影响,实现了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对全社会知法守法敬法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