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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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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男子撬车窗盗窃被判刑二年罚金二万

时间:2018-05-12  【转载】

中国法院网讯 (孙朝辰)  近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以被告人顾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二万元,并依法对被告人顾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在案的物品发还被害人。

  经审理查明,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0月24日期间,男子顾某先后流窜至寿县、凤台、六安市金安区等地多次作案。被告人顾某选择凌晨时间,以撬碎车窗的手法对杨某等42名被害人停放在路边的车辆进行破坏,然后进入车内盗取现金、衣物、香烟等财物。被告人顾某在此期间盗得财物合计17000余元。另查明,被告人顾某于2017年10月24日被抓获归案,其对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破坏性手段,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170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顾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顾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及主动供述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余盗窃事实,依法应当对其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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