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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摩托取快递 男子以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

时间:2018-05-12  【转载】

中国法院网讯 (王艺文)  铜陵男子为拿快递酒后驾驶摩托车,被交警现场查获。近日,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这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黄某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宣告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经查明,2017年12月31日晚,黄某在亲戚家吃饭,期间喝了半杯酒后打车回家。后接到同事电话去拿快递,心想酒后不能开小轿车,于是驾驶摩托车前往。黄某行驶至铜官区某路段时,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经现场采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黄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111mg/100ml,超过醉酒标准。交警随即将其带至铜陵市某医院抽取静脉血样。经鉴定,黄某的血液酒精含量检测为104.1mg/100ml,属醉酒驾驶;其驾驶的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黄某取得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为C1。

  由于黄某未取得临时通行牌证逾期仍上道路行驶,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部门对黄某作出罚款500元,吊销机动性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遂依照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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